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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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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名称 |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7月钢材类物资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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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地点 |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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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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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标准或与企业签订的技术、质量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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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执行期限 | 
					9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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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范围 | 
					钢材类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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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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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结算方式 | 
					按照合同第五条付款约定条款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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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投标预备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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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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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投标有效期 | 
					为: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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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 
					1.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电汇(注:须标明为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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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人民币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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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2017年7月20日11:30前(同时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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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汇入账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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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1144211138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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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汇入账户名称: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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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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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投标人在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提供缴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我公司财务部将拒绝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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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通过银行转账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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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退还保证金时的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递交收据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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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投标人于2017年7月17日9:00至17:30前到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1207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售价¥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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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答疑  | 
					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17:30时前(如果有);领取答疑时间:2017年7月19日12:00时前(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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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投标文件组成 |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理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投标报价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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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收件人: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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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1207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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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0日11:30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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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投标报价 |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报价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别提供电子版及纸质报价表,纸质报价表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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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有疑问,投标人应于本须知15“答疑”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以便招标人及时予以更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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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报价硬盘中的数据必须与书面投标报价单一致,若不一致,以书面报价单为准。 
					4、投标报价为含税市内库房自提价(綦齿、水轮机公司为含税到厂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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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装订及密封要求 | 
					1、投标人应将参与投标的所有文件一并装入信封内,注明单位全称、地址、邮编、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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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为方便开标,投标人须将《投标报价表》存贮在移动硬盘内,与加盖鲜章的纸质报价表一并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投标报价表,请于开标时启封”字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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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开标会 | 
					开始时间: 2017年7月20日15:00时在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1205会议室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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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由重庆盛普物资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面的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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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体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见第二部分:《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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